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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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进: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四川医疗门户    www.p2cp.cn    发布时间:2010年6月24日    来源: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据统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总参保(合)人数已经超过12亿人,提前两年实现中央要求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今年4月至5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赴广东、福建、江苏、四川等省就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与制度完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有四点启示:一是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势在必行。二是在思想认识、制度、管理和工作等层面具备了统筹的条件。三是统筹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分步实施。四是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既是战略任务,又是当务之急,“早统早主动、早受益,越晚统越被动、损失会越大”。因此,我们建议:

  (一)尽快出台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主体。建议中央对此作出决策部署,在指导意见中明确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医疗保险,以利于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药品提供和参保人员的“第三方”监管制约机制作用,引导和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也有利于卫生部门专心致志地搞好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将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工作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可以采取“三步走”的方式,先整合管理资源,实现城乡一体化经办管理,然后统一行政管理体制,最终实现制度融合,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现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

  (三)鼓励地方积极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实践探索,整合管理资源,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允许、鼓励和支持地方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实践探索,坚决制止通过扣减相关项目经费和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等方式对开展城乡统筹探索的地区进行约束、钳制的行为,消除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人为障碍。

审核:四川医疗  责编:四川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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